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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恆春鎮僑勇自辦市地重劃會-屏東縣恆春鎮僑勇自辦市地重劃工程

文號
23-106-08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8/16
違規日期
2017/07/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及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8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第5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一二五巷三二號七樓之七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僑勇自辦市地重劃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