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淯群畜牧場
- 文號
- 30-106-09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9/06
- 違規日期
- 2017/07/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牧場從事飼養牛隻工作,本局於106年07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二)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2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8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8月10日以屏環查字第10632878500號函通知台端陳述意見有案(同年8月15日送達),台端未依限提出陳述意見,本府援依說明三法令裁處 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湖南里歸禮巷二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歸來段392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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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