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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12
- 處分日期
- 2024/11/12
- 違規日期
- 2024/08/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商行於本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122之1號從事豆皮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9日派員至貴商行稽查,發現廠區後方有廢(污)水溢流至廠區外私人土地,後續再流至廠外大排水溝,有污染公共水體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2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3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一二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一二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