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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文牧場

文號
30-109-100003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0/10/27
違規日期
2020/08/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8,64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9年8月17日下午15時30分至該牧場現場稽查,現場操作中,現場發現廢水收集管線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收集,有部分廢水流至廢水處理設施旁水溝排放至後方農地,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864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仁愛路三七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19鄰林森路658-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