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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8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7/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113年7月30日會同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署至貴事業查核,現場未依許可證內容辦理情形如下:(1)產品堆置於廢棄物C-0301貯存區內。(2)非空桶(己烷)物品貯存於C類空桶貯存區。(3)衍生性廢棄物未貯存於許可證登載之貯存區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