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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6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違規日期
- 2017/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所屬清除車輛(車號:KLB-5913)應裝置GPS而未裝置,於106年1月25日載運銓興營造有限公司之營建混合物至台境企業(股)公司關廟廠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四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