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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9-02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2/26
違規日期
2019/09/12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壓敏黏合劑(型號:SAIVINOL TOP-3183)桶身危害標示含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1-10%,經本局採樣送驗含1.7%丙烯酸丁酯,屬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而逕行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9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二三五號一一樓之六及之七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官田區
統一編號
834288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