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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428825

共 2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0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2年8月28日派員督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貴公司力行廠正常運作中,檢測對象為M02製程排放管道P004煙道有害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結果P004空氣污染物甲苯實測值0.0716 g/s,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0486 g/s,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FI23A8438)可稽。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2年8月28日派員督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貴公司力行廠正常運作中,檢測對象為M02製程排放管道P004煙道有害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結果P004空氣污染物甲醛實測值0.0385 g/s,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00632 g/s,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FI23A8438)可稽。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8/19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68-01號),屬應每半年1次定期檢測VOCs削減率之固定污染源,查本次申報之定期檢測內容,有多項原物料小時投入量已逾操作許可證登載小時最大設計量,為釐清貴公司力行廠M02製程原物料使用情形,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執行稽查,查112年及113年1-5月原物料使用量報表,M02製程中合成樹脂塗料112年全年用量為4529.5公斤;113年1-5月總用量更達16520.1公斤,皆已逾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最大年用量1981.92公斤/年及其10%容許值,貴公司力行廠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編號:D001014)及相關資料可稽。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5/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7日、11月9日及12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力X廠督察,貴公司主要產出廢樹脂(D-0202) (D-0201除外)等廢棄物,惟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包括樹脂、甲苯、丁酮等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與會計帳內容明顯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3/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1、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67-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月9日派員執行督查,貴廠未依許可內容規定確實記錄,並作成每日原物料與產品操作紀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11月13日8時55分平台檢查「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Z2-709)清運貴事業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701、D-1801)(聯單編號:S260037110800027),發現載運廢棄物含有有機溶劑(VOC達215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事業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未與受託清除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變更增加原物料空桶之清洗程序,惟審查未核准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壓敏黏合劑(型號:SAIVINOL TOP-3183)桶身危害標示含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1-10%,經本局採樣送驗含1.7%丙烯酸丁酯,屬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而逕行運作。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37-01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進行稽查,發現貴廠製程M01有使用非操作許可證規定之原物料-甲苯,明顯未依許可規定內容進行操作,有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1772)及照片可稽。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2/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31-00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進行稽查,發現貴廠製程M02有使用非操作許可證規定之原物料-甲苯,明顯未依許可規定內容進行操作有稽查單(紀錄單編號:D001772)及照片可稽。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原物料空桶使用丁酮清洗後產生廢鐵桶(R-1306)之清洗程序,未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7年12月至108年3月申報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以大鐵桶盛裝,惟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7/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31-00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空污月報表108年4月11日及24日正常營運,防制設備廢氣焚化爐(A003)燃燒室溫度分別為517oC及37oC(未符核許可證登載燃燒室溫度操作值800-850oC之範圍),廢氣入口溫度分別為35oC及36oC(未符核許可證登載廢氣入口溫度操作值50-200oC之範圍),廢氣出口溫度分別為48oC及37oC(未符核許可證登載廢氣出口溫度操作值60-170oC之範圍),是貴公司未依上述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進行操作。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官田廠105年4月至6月實際定期檢測申報排入廢水量19767m3,已逾(水措計劃)換算總量18200m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5/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03/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8/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8/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3/06/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