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秋品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秋品畜牧場

文號
30-113-11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1/12
違規日期
2024/05/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秋品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402及403、406地號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6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四○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丹鄉萬興段40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