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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32
- 處分日期
- 2024/05/10
- 違規日期
- 2023/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7日、11月9日及12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力X廠督察,貴公司主要產出廢樹脂(D-0202) (D-0201除外)等廢棄物,惟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包括樹脂、甲苯、丁酮等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與會計帳內容明顯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二三五號一一樓之六及之七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力行街六號B棟及實踐街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