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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3/12/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指揮部辦理營建工程「宜蘭蘇澳砲臺山新建工程」(管制編號:G111G3Z113-1),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2年8月3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稽查本案工地,記缺失點數26點,並於112年9月7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031860號函通知於文到後25日(112年10月8日)前完成缺失改善。 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2年12月12日派員複(稽)查本案工地,記缺失點數12點(如附件稽查結果表),缺失情形如下: 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粒料舖設厚度不足,部分AC路面破損及路面舖設鋼板未清理泥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三、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本工地依法採用混凝土舖設之洗車水槽),該設備未具備每日應置換洗水槽廢水之操作紀錄,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仁路一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宜蘭蘇澳砲臺山新建工程工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