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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瀚牧場

文號
30-108-07001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7/12
違規日期
2019/05/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正瀚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5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有廢污水逕予排放至公共水體且經查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已屆期失其效力,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加興村二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1441.1442.1449.145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