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𡘙師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0002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26
違規日期
2017/09/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18日函請本局察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流向,經本局106年9月28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華東路48號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主要係從事肉類食品(雞肉)分切,無烹飪作業,產出之動物性廢渣(殘骨、殘油皮)係委託通益企業行清運至自由畜牧場,每日約清運3至7公噸左右,另依所提供之銷貨單,自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27日止已清運約154公噸以上。另按貴公司提供之運送趟數紀錄表,106年9月12日及106年9月26日清除車輛(車號:623-UJ)車主係登記通亨企業行,非屬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再按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8日來函提供之資料,貴公司之雞皮由通益企業行清運後轉售予崇憶企業社(非屬再利用機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及第1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及第16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四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四八號
統一編號
7997878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