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 文號
- 20-107-03002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1/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26日稽查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於現場檢測尾氣分解爐洗滌塔(A003)之洗滌液pH值為12.49,與許可證內容許可操作範圍(pH5~9)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 統一編號
- 1908401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