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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記食品廠

文號
30-110-05003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31
違規日期
2021/02/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進行食品製造及清洗機台作業,廢水收集經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放,惟排放之廢水仍含褐色油污並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6月30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98巷19號
統一編號
198231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