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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獅牧場

文號
30-110-05003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5/12
違規日期
2021/03/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廢水由畜舍沖洗流入水溝,與登載之廢水管理計畫暫存槽不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昌榮段三三四、三三五、三三六、三四五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昌榮段334、335、336、34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