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林保廷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林保廷畜牧場

文號
30-113-12001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2/06
違規日期
2024/10/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屏東市龍華段260、261、262及281地號經營林保廷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72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18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龍華段二六○地號,龍華段二六一地號,龍華段二六二地號,龍華段二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龍華段二六○地號,龍華段二六一地號,龍華段二六二地號,龍華段二八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