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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5-110009
- 處分日期
- 2016/11/23
- 違規日期
- 2016/08/03
- 違反法條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P001及P002管道設置固定污染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不透光率104年第1季至105年第2季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皆未達8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