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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田牧場

文號
30-099-11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11/02
違規日期
2010/10/12
違反法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即停止繞流排放廢水,並應封閉或排除繞流排管線限改日期:099年11月02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協段五○○之四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協段五○○之四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