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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4/15
- 違規日期
- 2021/10/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80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處理繞開快混槽、慢混槽等單元,直接將調勻站廢水抽至沉澱池,再由沉澱池底部連結核准放流口排放,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COD) 檢測值為558mg/L(限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BOD)檢測值141mg/L(限值30mg/L),超過紡織業放流水標準,其中化學需氧量(COD)檢測值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屬於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義之繞流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文昌里地政東路三八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文昌里地政東路三八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