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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昆畜牧場

文號
30-109-07000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7/02
違規日期
2020/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110014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四九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六六○之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