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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

文號
30-103-10001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10/14
違規日期
2014/08/14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九九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後壁區竹新里新厝六九號。
統一編號
0412403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