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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3/31
- 違規日期
- 2025/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裸露區域: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百分之九十,記缺失4點。5.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6.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7、8、9、10、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二四三號-新北市土城區「永福好室」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案(F113FD1005-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