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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雲畜牧場

文號
30-110-04008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29
違規日期
2021/03/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5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100003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八八四、一八八五、一八八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884.1885.188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