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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記黃豆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2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10
違規日期
2019/10/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24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月桃路二段與山大二路旁(桃園農田水利會8-13號埤塘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將燃木鍋爐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爐渣)露天堆置,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公厝仔一號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農田水利會8-13號埤塘道路
統一編號
287431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