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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違規日期
- 2019/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4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月桃路二段與山大二路旁(桃園農田水利會8-13號埤塘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將燃木鍋爐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爐渣)露天堆置,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公厝仔一號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農田水利會8-13號埤塘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