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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企業行

文號
41-113-02004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2/07
違規日期
2023/12/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劉陽明即陽明企業行所有車輛(車號:KEM-0257)於112年12月30日10時49分行經本縣九如鄉向陽路路段,有隨意丟棄菸蒂情形(全程有錄影為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後庄村後庄路六九巷三四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後庄村向陽路78巷2號
統一編號
4079121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