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6-080025
- 處分日期
- 2017/08/24
- 違規日期
- 2017/06/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6月20日派員於貴公司與金富山興業有限公司共同附掛管線之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氰化物濃度為1.1mg/L,超過最大限值(1mg/L)0.1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0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六之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仁義巷6-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