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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全工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610130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8/24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參數,於氰系第二氧化槽(處理單元編號:T01-05)現場進行兩次氧化還原電位量測分別為290mV及290mV,未符合許可證登載之氧化還原電位操作參數550mV~850mV,且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0條第3項規定「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之操作參數得有正負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但氫離子濃度指數以登記數值上限加一、下限減一為容許範圍。」事項。2、於氰系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2)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2.3(許可登記範圍為5~9),鎳濃度為346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150gm/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範圍及最大值。3、於脫脂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3)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2.4(許可登記範圍為8~11),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95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150mg/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範圍及最大值。4、於酸鹼貯槽採集原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原廢水編號:WM04)水樣檢驗結果鎳濃度為189mg/L(許可登記最大值為50mg/L),超出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最大值。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氫離子濃度指數2.5低於放流水標準限值(氫離子濃度指數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6/01
罰鍰金額
NT$4,4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氫離子濃度指數12.8(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310 mg/L(放流水標準30mg/L),銅36 mg/L(放流水標準3mg/L),鋅7.6 mg/L(放流水標準5mg/L),鎳14.8 mg/L(放流水標準1mg/L),總鉻6.61 mg/L(放流水標準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11/26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水質項目氰化物1.26mg/L(放流水1.0mg/L,為放流水標準1.2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3/02
罰鍰金額
NT$7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共同附掛管線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重金屬鎳1.5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51倍)、氰化物2.4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4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6月20日派員於貴公司與金富山興業有限公司共同附掛管線之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氰化物濃度為1.1mg/L,超過最大限值(1mg/L)0.1倍。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2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6mg/L);及於鉻系貯槽採樣檢測出銅1490mg/L(許可範圍值為3~71.889mg/L)、鋅160mg/L(許可範圍值為0.01~44.931mg/L)及鎳660mg/L(許可範圍值為1~65.899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7/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3/21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第4項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3/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3/07/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11/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2/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