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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7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7/21
- 違規日期
- 2023/05/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志祐畜牧場於本縣屏東市頂柳段854地號從事豬隻養殖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9日派員稽查,飼養豬隻約1,900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罰鍰6萬元及8小時環境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頂柳段八五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里大春路177巷140弄3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