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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銘畜牧場

文號
30-113-12002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12/12
違規日期
2024/08/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4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楊俊銘畜牧場於本縣鹽埔鄉上洛陽段1007地號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厭氧單元設有一不明管線並有廢水排出,有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兹依同法第46條之1、第66條之1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14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上洛陽段一○○七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 上洛陽段100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