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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光陽廠

文號
20-113-09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9/11
違規日期
2024/03/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11號從事船體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2101-01號)。本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使用Q-7400 INFUSION ADHESIVE內含醋酸甲酯及正庚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操作情形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可知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一號
統一編號
857988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