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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違規日期
- 2024/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11號從事船體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2101-01號)。本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使用Q-7400 INFUSION ADHESIVE內含醋酸甲酯及正庚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操作情形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可知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