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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2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2/26
- 違規日期
- 2023/12/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215號從事陶窯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420-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廢水處理設施調節槽(T01-01)及混凝槽(T01-02)每日需添加Polymer,惟貴廠於112年1月至12月25日間皆未加藥,未依貯留許可文件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二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2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