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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達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統一編號:70599162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1,9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至貴廠稽查,貴廠為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經查貴廠於廢水設備(貯留回收槽S01)以三通PVC管續接專管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大古溪),並見有排放大量白色廢水情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不明管線排放後且未接觸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600mg/L(放流水標準:50mg/L)、鋅:15.1mg/L(放流水標準:5mg/L)、化學需氧量:192mg/L(放流水標準:100mg/L),以上水質項目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桃園市觀音區富源里新富路215號從事陶窯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420-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廢水處理設施調節槽(T01-01)及混凝槽(T01-02)每日需添加Polymer,惟貴廠於112年1月至12月25日間皆未加藥,未依貯留許可文件進行操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3/06/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租車輛(車號:RCQ-****)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0/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7年5月22日以府環空字第1070122365號函要求貴單位提出實際用量之說明及證明文件,經查105年度自來水實際用量530公噸,顯超過許可用核定量自來水34.5公噸達10%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3/08/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3/06/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