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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7/17
- 違規日期
- 2017/04/27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3月15日檢送旨揭計畫第一次變更執行進度報告(105年8月~106年2月)成果中未執行每季1次場址四周共2口地下水標準監測井環境監測作業,且本局派員於106年4月27日前往「高雄煉油廠苓雅寮儲運所(特貿二南)土壤污染整治場址」稽查時,仍無法提供本場址監測井(W-1及W2)每季1次監測作業(105年8月至106年2月),此部分顯與前述場址核定整治計畫內容:「依據地下水流向之上、下游相對位置分佈於場址四周共2口地下水標準監測井,...。監測頻率:每季1次」不符,貴公司核有未依土污法第22條「主管機關核定之整治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苓港段26、27、28、29、3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