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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4/18
- 違規日期
- 2024/02/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882-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至2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循環流體床鍋爐(E607)作業中,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601戴奧辛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0.217ng-TEQ/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0.1ng-TEQ/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二八一號、二八一之一號、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3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