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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美實業社

文號
40-111-03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3/10
違規日期
2021/1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該社設置之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110年8月27日已因案於屏東監獄服刑,顯已無執行業務之能力,惟該社未依規定於陳正翰未能從事業務時15日內報請屏東縣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德豐街九四巷三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德豐街94巷36號
統一編號
8135396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