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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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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9/28
- 違規日期
- 2022/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新豐廠111年6月及7月份未依規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111年6月未依規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此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及(三)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橫車路三三二巷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福興村圓山子一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