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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4-050402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2日23時30分至高雄市楠梓區玉田街與楠裕街交叉路口巡查,發現疑似汽油異味,續查獲貴公司承攬大樓新建工程(清豐段380地號)焊接設備之發電機油管脫落,柴油溢出並沿連續壁導溝水道流出場外致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之規定,茲依法舉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街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38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