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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9/25
 
            
            
                
- 違規日期
 
                - 2024/08/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高樹鄉南麂路171號地號從事土石加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T01-02沉澱池有疏漏致污染公共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鹽樹村南麂一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南麂路1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