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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典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70001
裁罰機關
環保署
處分日期
2018/07/25
違規日期
2018/03/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取得本署核配資格之氟氯烴使用廠商,並持有105年之氟氯烴核配量。惟於105年販售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冷媒3,960公斤至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善化啤酒廠,並未將該冷媒用於設備維護,已違反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取消氟氯烴資格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橫路七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橫路七四號
統一編號
161175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