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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31
- 處分日期
- 2022/02/11
- 違規日期
- 2021/03/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經貴事業111年1月3日LF-FM字號20220103號函說明表示聯單編號:H48A134711000130及H48A134711000189等10筆逾4日未連線上網確認,嗣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前皆聯單之申報資料,確認貴事業分別於110年3月11日、6月11日、8月19日、27日、31日、9月9日、10月21日、22日、12月9日、16日清運出廠D-1801及R-0701廢棄物後,未依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六路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六路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