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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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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違規日期
- 2024/11/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336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陸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波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環境部113年11月26日聯合稽查結果有以下違規:1.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之調整池2與厭氣池1之間隔牆倒塌及作為放流水回收植物澆灌和沖洗豬舍之回收水管線脫落斷開,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2.放流口及作為放流水回收植物澆灌和沖洗豬舍之回收水管線未裝設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3.申請作為放流水回收植物澆灌之農地長滿雜草無管理及回收水管線未有管線延伸至該地進行放流水植物澆灌,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4.本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4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及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336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巒鄉沿山路二段三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巒鄉沿山路二段三五九號22.636234,120.622501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