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砂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090026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9/26
- 違規日期
- 2018/07/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廠內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污染源設備(顎碎機E003、2台錐碎機E002)之操作電流、污染防治設備(自動灑水設備:水表)之累計用水量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中南六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89之20地等6筆地號
- 統一編號
- 2355379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