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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豬畜牧場

文號
30-114-05002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08
違規日期
2025/0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9,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6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安段七五七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安段75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