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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棠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7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09
違規日期
2024/06/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案前於O年O月O日至貴公司稽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本局前已開立裁處並限期改善,經該公司多次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於O年O月O日駁回其申請,故今日再次前往該公司稽查。二、今日現場稽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情形下,以違反狀態仍持續營運,亦查廠房外堆放大量廢塑膠及太空包裝塑膠碎片、碎屑,廠房內亦設有分類、破碎、洗選作業設備,且仍有員工正進行破碎作業。三、查該公司領有廢塑膠再利用許可,登記地址為本市O區O路O號,與本日稽查地址不符,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大吉路360巷口底
統一編號
803887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