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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6/07
- 違規日期
- 2018/05/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21日至貴公司針對106年3月至107年3月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內容進行稽查,發現下列情事:1.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鉛蓄電池製造:其他非鐵金屬使用量為4718-1032公噸/月,與廢清書最大使用量120公噸不相符;另上述製程申報自來水使用量,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項目。2.貴公司水處理程序申報D-1505(廢水PH值小於6.0),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項目。前述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西路二ˋ四號及工建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西路二ˋ四號及工建路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