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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洽隆電鍍工廠

文號
30-104-01002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1/16
違規日期
2014/08/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4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一、項次八及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彰草路八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彰草路88號
統一編號
592562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