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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食品廠

文號
40-111-03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3/29
違規日期
2021/11/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該事業實際產出之集塵灰屬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與其廢清書登載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該事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等相關資料僅申報至110年7月,8月以後相關資料皆未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統一編號
9760504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