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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育畜牧場

文號
20-112-02004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2/23
違規日期
2022/09/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正育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13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125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箕湖村民眾路九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新力段42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