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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10049
- 處分日期
- 2024/11/18
- 違規日期
- 2024/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2),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2日會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高宇鑫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進行製程設備元件抽測,抽測結果:P02-P01(元件編號)之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值11,110ppm、A04-3F-F21(元件編號)之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值24,087ppm,皆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媽祖路三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媽祖路39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